【公告】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来源:原阳在线作者:日期:2016-09-15

原阳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为了保障全县灵活就业人员(含原企业职工转入人事代理人员、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益,特就参保缴费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未办理参保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持4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尽快到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二、已参保有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 11月30日前到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补缴欠费;连续一年以上没有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断其养老保险关系,以后不允许补缴,由此造成退休待遇降低、工龄减少甚至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委托银行代扣的缴费人员,请及时补足银行卡账户的存款余额。没有办理委托银行代扣手续的人员,请持本人的邮政银行卡到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代扣手续。


四、享受4050补贴人员,请于10月15日前补缴欠费,否则不予享受补贴待遇。


咨询电话:7287329

办公地址:西干道劳动就业局临街服务窗口


特此公告   

                


原阳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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