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包括:
①职工按本人工资2%缴纳的部分;
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1%划入的部分;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2%划入的部分;
③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个人缴费工资1%计入的部分;
④个人帐户的利息。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包括:
①退休人员以其上一医疗年度最后一个月统筹支付的养老金为本医疗年度基数,不满70周岁的按5%划入,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按6%划入的部分;
②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其养老金1%计入的部分;
③个人帐户的利息。
个人账户的资金根据单位缴费情况按时划入。
人员 | 基数 | 划入比例 | 备注 | |
在职职工 | 45岁以下 | 本人缴费工资 | 3% |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多划入1%。 |
45岁以上 | 本人缴费工资 | 4% | ||
退休人员 | 70岁以下 | 上一医疗年度最后一个月统筹支付的养老金 | 5% | |
70岁以上 | 上一医疗年度最后一个月统筹支付的养老金 | 6%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于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卫生所门诊就诊、取药或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