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五险一金将变“四险一金”

来源:祁垚作者:日期:2016-09-13


        人社部近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降低企业负担这个话已经喊了很久,政府终于动真格的了。这个政策的出台针对的只是社保中企业负担的一部分,我们个人缴费的部分没有发生变化,不过对我们总体账户还是有影响的。

先简单说下我们的社保体系:

养老保险总费率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总费率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

失业保险费率2%(单位个人比例各省自定),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75%,生育保险的平均费率为不超过0.5%。

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过降低的幅度并不大。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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