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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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日前,石狮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补充通知》,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数控一代”等智能装备产品,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数控一代”等智能装备产品,对当年度购置智能化设备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台(套)15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服装制鞋企业(不含纺织印染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或单台(套)30万元以上的,即可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对当年度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其售价10%予以补助,单台整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整套设备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智能化设备、工业机器人,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
(来源石狮企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