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李辖区各社区开展医疗、养老保险的通知
本辖区居民: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使居民就近可以享受各项服务,彭李办事处现已开通各社区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服务,居民可以就近进行保险的各项查询、办理、取卡等服务,现将各社区地址公布如下:
附:
一、 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须知
1、 户籍必须在彭李派出所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号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成年居民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 集体户口的请带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有低保证、残疾证(一、二级)的请带原件及复印件
6、 注:户籍不在彭李派出所的需要在提供以上证明的基础上再加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 18岁以上、80岁以下的参保人员需要到渤海七路黄河五路新华书店旁边新天地摄像(电话3323009)进行头像采集。
8、 六个月之内的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缴费后即可使用。
二、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须知
1、 户籍必须在彭李派出所
2、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身份证正面及户口本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500元,逾期或者不上报的,不予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