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建立“六大体系”等重要指标统计监测制度

来源:宿迁12333作者:冯遵义日期:2016-09-09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幸福“六大体系”、“八项工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等重要指标统计监测工作,贯彻落实民生幸福六大体系工作会办会精神,市人社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指标统计监测制度》。


明确统计监测责任分工    重点指标统计监测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等方式,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规划财务处牵头,其他处室、单位按各自职责范围具体做好各项指标的统计监测。


加强统计监测人员管理    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为重要指标监测工作,保持统计队伍稳定,尽量做到不随意更替。定期对统计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各业务条线注意对统计监测人员的“传帮带”,做好新老交替。


规范统计监测工作开展    统计监测人员每月做好统计基础数据的搜集、汇总、审核,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及时、有效,并建立好统计台账。各项数据审核无误后报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局规划财务处或省厅相关处室、单位。对外报出或公布的重要数据应与共同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局规划财务处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指标监测会审。


强化统计监测定期分析    每月10日前召开形势分析会,各处室、单位汇报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指标的排名情况、原因及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注重统计监测信息反馈    结合省厅和统计局反馈情况,定期对统计数据和监测结果进行汇总,编制统计简报,通报统计监测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建立统计监测沟通机制    加强指导业务条线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注重做好与统计局、局内部处室、单位之间的沟通,特别是做好与省厅相关处室、单位的沟通,积极对上策应争取,力争各项指标年年有进步,排名年年有突破。

(策划:许建 设计: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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