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儿童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规定
非本市户籍儿童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属于本市学前教育机构的在册儿童;二是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年度集中缴费期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是按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参保的少年儿童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代收机构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缴纳: (1)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由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称街保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2)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须连续缴费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应当按年连续缴费,中断将会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