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居民、学生家长:
您好!城镇居民医保是按年度缴费,先缴费后享受待遇。每年9-12月份为市区居民医保的续保缴费时间,为了有效保障您和家人的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及时续缴2017年度的医保费。
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均由参保人员或学生家长自行通过网上银行、银行自助终端机或到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
一、缴费方式
(一)网银缴费。可登录建行、交行、工行和农业银行的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二)自助机缴费。可持建行、交行和工行的银行卡,通过自助终端机缴费。
(三)现金缴费或办理银行代扣。请持社会保障卡到建行、交行、工行、农行和淮商银行的营业网点现金缴费(和社会保障卡上相对应的银行),或办理银行代扣居民医保费业务。
缴费须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输入其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
二、缴费标准
(一)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满18周岁以上)。
(二)学龄前儿童、中小学校在籍学生每人每年缴纳120元。
(三)驻徐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60元,由高校统一组织缴费。(含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四)持《徐州市特困职工证》家庭成员每人每年缴费60元。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每年需市民政局、市残联进行资格认定)
三、注意事项
(一)城镇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先缴费后享受待遇。如不及时续缴2017年度的医保费,从2017年1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二)2017年3月31日前仍不缴纳当年度医保费的,即属中断缴费三个月,自动欠费停保。4月1日以后缴费的,因欠费停保属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日起满六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如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到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更改。
(四)如需更换定额发票,请在交费的银行网点、社区或到医保中心换取。
四、各区医保办咨询电话
云龙区:80803743
泉山区:85806771
鼓楼区:87636107
贾汪区:87818206
开发区:83255630
铜山区:83537571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