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2017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开始了,居民养老金10月起将由社保卡发放!

来源:高城镇人民政府作者:日期:2016-09-06


淄博晚报记者 赵晓雯  通讯员 于真真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张店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收2017年养老保险费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规定,张店区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将继续使用社保卡代扣,全面杜绝现金使用。

本年度缴费档次与2016年度一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大参保居民须注意以下几点: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村(居)进行信息确认,并在(邮储银行)社保卡中足额存入保险金;银行代扣时间:2016年10月24日。        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本年度缴费档次与2016年度一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张店区政府对参保人按其选择的缴费标准按年给予30-150元的缴费补贴。

居民养老金10月起将由社保卡发放        按照文件要求,2016年10月起,张店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人员全面使用(邮储银行)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据了解,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经领取养老金尚未使用社保卡发放的人员,若发生丢卡、补卡等情况,须于9月30日前到所在村(居)委会提报信息,仍按照原支付账号领取养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信息的,自10月份开始使用社保卡发放。2015年下半年,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卡代扣养老金及新增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工作已实施,今年,张店区将对2015年之前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全面换发社保卡进行待遇支付。

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        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05元,新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张店区将在9月份调整到位,并补发7-8月提高后的差额部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调整后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1260元,财政每年将增加支付各类补贴400余万元,张店区9万余名参保居民直接受益。

        目前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00元至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自愿选择一个缴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多缴多得;政府给予缴费人员每年30元至150元的缴费补贴,多缴多补,给予重度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独子户、双女户、独女户、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特殊政策补贴;2013年10月1日后死亡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其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申报的,可以领取800元丧葬补助金。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