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来源:安江学生会作者:日期:2016-09-06

 

 

一、参保办理和缴费标准

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由所属高校代收并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款票据。

 

二、待遇享受时间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期为每年的101日至次年的930日。

 

三、医保待遇享受内容

1、普通门诊待遇: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按每位学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包干使用。具体报销政策由各高校自行制定。

2、特殊病门诊待遇:大学生患有我市规定的25种门诊特殊病种的,可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鉴定。符合政策规定的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3、住院医疗待遇: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一览表

享受类别

享受待遇政策规定

报销结算

普通门诊

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实行学校包干使用。每生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包干使用。

个人先垫付,由各高校自行报销结算

特殊病门诊

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康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等二十五种疾病可享受特殊病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病不设起付标准,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用药目录及诊疗项目》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个人承担10%,基金承担90%。                                            

大学生在校期间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属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大学生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基金承担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

起付标准(门槛费)

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医院

300元

90%

二级医院

200元

92%

一级医院

100元

94%

异地住院

300元

90%

备注

1、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支付范围,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
2、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以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学生自付一定的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3、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万元。

 

四、就医注意事项

1、普通门诊需到各高校校医院门诊就医,或按照各高校自行规定就医,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2、特殊病门诊实行定点治疗,大学生一个结算年度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凭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门诊治疗。

3、住院定点就医,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学生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或不持身份证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五、相关办理须知

1、特殊病种门诊卡的办理

大学生患有门诊特殊病规定病种的,由本人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合肥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大学生自取得《医疗卡》后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2、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的办理

大学生在本市就医后需要转诊转院或在外地生病需住院治疗的,全部由各高校办理备案手续,履行相关责任。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由学校填写《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并经学生辅导员和院(系)领导核实后,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

1)转诊、转院。大学生在校期间生病,要求转入父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经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首诊后,凭疾病诊断书、住院通知书,到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咨询点填写《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2)异地就医。大学生在实习、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治疗,治疗结束返校后,在学校补办备案手续。

2、报销办理程序。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两个月内,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携带《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六、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合肥市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等级

地址

1

安徽省立医院

三级

庐江路17号

2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

绩溪路218号

3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三级

芙蓉路678号

4

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三级

梅山路117号

5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医院

三级

长江西路424号

6

武警安徽总队医院

三级

长丰路78号

7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

淮河路390号

8

合肥市滨湖医院

三级

徽州大道和紫云路交口

9

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

三级

六安路205号

10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

和平路246号

11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

三级

望江东路39号

12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二级

屯溪路372号

13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二级

黄山路199号

14

安徽省胸科医院

二级

绩溪路397号

15

安徽省肿瘤医院

二级

环湖东路107号

16

车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立友谊医院)

二级

砀山路1866号/临淮路1号

17

包河区望江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铁四局集团中心医院)

二级

望江东路96号

18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级

望江东路204号

19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级

黄山路316号

20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二级

益民街15号

21

合肥市传染病医院

二级

宿松路218号

22

合肥市口腔医院

二级

长江中路265号

23

和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级

和平路174号

24

逍遥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级

寿春路33号

25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分院

二级

长江西路974号

26

合肥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级

合裕路中段

27

七里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肥市中医肛肠医院)

二级

长江东路441号

28

合肥中铁精神病医院

二级

张洼路90号

29

安徽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级

青阳路1号

30

井岗镇科学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蜀山湖路350号/井岗路218号

31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医院

一级

阜阳北路369号

32

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滁州路288号

33

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亳州路205号

34

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宁国路124号

35

瑶海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合裕路幸福路交口

36

庐阳区杏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砀山路288号

37

江淮汽车集团医院

一级

东流路176号

38

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阜阳北路308号

39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芜湖路329号

40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包河花园小区北商业街

41

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望湖西路与合巢路交叉口

42

合肥市包河区骆岗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包河苑北大门

43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合裕路276号

44

合肥市瑶海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合裕路1093号

45

庐阳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阜阳北路520号

46

合肥新站区七里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物流大道与武里山路交口兴华苑2期

47

蜀山区稻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望江西路9号

48

合肥安凯医院

一级

葛淝路97号

49

合肥市瑶海区三里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长江东路855号(轮胎厂内)

50

合肥高新区江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玉兰大道3号

51

蜀山区西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合作化南路77号

52

瑶海区铜陵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长江东路721号

53

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姥山路78号

54

庐阳区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义井路元一滨水城3号楼

55

新站区方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龙门岭路瑶东小区

56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临湖社区

57

合肥经济开发区锦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紫云路200号

58

合肥市包河区烟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滨湖家园西区

59

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卫生院

一级

南岗镇街道

60

庐阳区大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四里河路与合淮路交口

61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卫生院

一级

古城路130号

62

包河区大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南淝河路8号

63

蜀山区三里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西园路32号

64

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医院

一级

龙岗开发区

65

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祁门路10号

66

安徽医科大学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级

梅山路69号

67

庐阳区杏花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阜阳北路荣风苑28栋

68

合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二级

双凤工业区金梅路5号

69

肥西县中医院(限在校大学生)

二级

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路

70

肥西县人民医院(限在校大学生)

二级

肥西县上派镇中街6号

71

合肥工业大学医院(限在校大学生)

一级

屯溪路193号

7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医院(限在校大学生)

二级

金寨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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