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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标准
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9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80元的标准执行。有低保证的可以免交保费直接参保(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复印件一份,并注明班级、学生姓名。)
二、待遇享受时间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0日。
三、医保理赔比例(该政策根据泰人社发〔2013〕119号文件要求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结报规定:将在市区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标准由65%提高至68%;参保人员转泰州市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规定报销65%;因特殊专科疾病经转诊审核同意后,至非定点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60%。医用体内置入材料报销标准按城镇职工医保标准执行。
四、医保理赔程序
1.外地就医
外地就医前,先到泰州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即医保中心)提交就医的“转院申请”并获批。
1外地就医,保管好相关票据(病历、发票及用药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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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后,到所属院系开具由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定制的“学校(学院)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出险证明”,班主任签字、院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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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已完成上述填写并盖好院系章的“出险证明”到校学工处负责老师处核实参保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校学工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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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入、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发票,学校出具的“出险证明”(校学工处印章)等到泰州市人社局一楼大厅(即医保中心)17或18号窗口办理理赔。
备注:意外伤害要先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理赔(含姓名、身份证号、住院名、病区、床位、简要情况等信息),联系电话:86606546,联系人:施科长。
2.本地就医
有医保卡的就诊时进行实时结算,没有医保卡的则同“外地就医”理赔程序的第二步起执行。
五、医保不予理赔的项目
1.自杀、自残及醉酒导致的意外;
2.斗殴、吸毒;
3.医疗事故;
4.交通事故;
5.不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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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雨果
责编:花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