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云人社发[2015]98号《关于全面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作好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易门县关于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方案》,规范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费款征收工作,统一征收经办流程,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知晓参加工伤保险的便利,使企业受益,减轻负担,使职工受益,保障权益。
8月23日,由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召开“易门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会”。会上以会的县人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领导,对《易门县关于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方案》进行逐条研讨修订,成立了“易门县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易门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事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力争把好事做好、做实。
截止目前,易门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1户260人,工程总造价4276929.75元,按0.1%的比例,收取工伤保险费4276.9元。
(供稿:易门县社会保险局 武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