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快讯】《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的确定研究》序言

来源: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作者:日期:2016-09-02

应上海师范大学郝勇同志的邀请,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为其出版的《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的确定研究》撰写序言。该书刚刚出版,这里刊发郑秉文的序言。


原文   

       我有幸提前拜读郝勇教授的专著《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的确定研究》,感到十分高兴和荣幸。

       公共养老金的替代率研究是社会保障和养老金经济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在中文文献里,由于公共养老金制度在中国建立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研究的文献还不是很多。但在英文文献里,替代率研究的专著和学术论文很多,可谓汗牛充栋。即使这样,替代率的研究在国外也一直热度不减,尤其在2010年希腊发生债务危机以后,当国际债权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希腊缩减工资和养老金等进行“福利瘦身”改革时,学术界和国际社会再次将注意力抛向希腊公共养老金的替代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于2011年1月28日更新的数据显示,希腊2010年的替代率高达95.7%,在G20里仅次于沙特和冰岛。数据还显示,公共债务率高的国家一般来说公共养老金替代率也都很高,例如,在欧元区财政赤字最高的四个国家中,葡萄牙是53.9%,意大利是64.5%,西班牙是81.2%。因此,在DB型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下,替代率过于慷慨将有可能成为财政的负担,进而成为债务危机的一个诱因,最终甚至有可能压垮财政。福利刚性为福利改革带来巨大困难,2015年7月6日举行的希腊全民公决拒绝接受国际债权人提出的“改革换资金”协议草案也好,此前五年多希腊国内就反对紧缩举行的无数次全国性罢工和街头运动也罢,都充分说明慷慨的替代率是有福利刚性的,而福利刚性将对民粹主义具有固化和催化的作用,后者将有可能阻止一切改革行动。
       如果说慷慨的替代率有可能摧毁财政(希腊为例),那么,吝惜的替代率就有可能摧毁其制度本身,我国的“老农保”就是一个自生自灭的典型案例。自“老农保”建立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替代率逐年下滑,直至2009年建立“新农保”时,据《法制日报》的报道 ,有的地方农民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只有3元钱,甚至几毛钱。显然,替代率低到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只能买一两盒香烟或者一两个盒饭,那就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这样的养老金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只能建立新的制度予以代之。当然,替代率过低是由很多因素造成的,但无论什么原因,一旦低到了可以完全忽略的程度,这个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替代率曾设定过两次。第一次是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这个文件将其规定为58.5% ,其中,基础养老金替代率20%,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38.5%,后者的基本假设条件是:缴费35年,个人账户收益率与工资增长率相等,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11%,除数为120,等;于是便有11%×420(月)/120=38.5%。第二次是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该文件对待遇计发办法做了较大调整,调整后标准退休者的目标替代率设定为59.2%,即在35年缴费的情况下,统筹养老金是35%,个人账户24.2%,后者的计算公式是8%×420(月)/139=24.2% 。当然,上述两个文件两次给出的制度目标替代率均为标准退休者替代率的理想值,实际替代率有可能存在一些变化,这与假定条件存在很大联系。但是,这两次明确设定的替代率却仅停留在纸面上,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很快和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缺位等原因,实际替代率水平逐年下降,这两个文件设定的两个理论替代率从未准确地实现过;即使在2005年38号文对计发办法做出重大调整的同时,要求根据工资和物价变动“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只是调整了计发办法,而没有建立起正常调整机制,从2005年开始,代之以行政手段统一上调10%。虽然至今养老金已经连续上调11年,但仍持续下滑,只不过与2005年相比,下滑幅度大大缩小而已,见表1。

1  20002014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变化(%,元)


资料来源:“月均养老金”根据历年人社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全年基金总支出”与“参保离退休人员”计算得出;“替代率”是在“月均养老金”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电子版)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2014和2013年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为作者估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编写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15年6月)公布了官方统计的2011年以来的月均养老金,笔者上述的推算与之存在较小差距,但为了统一2000年以来的月均养老金的口径,笔者这里只好完全采用自己的推算结果。


       中国公共养老金替代率除上面提及的存在不稳定和逐年下滑的困境之外,还有一个困境,就是两个替代率并存,即存在“实际替代率”和“缴费替代率”两个概念。所谓“缴费替代率”,是指缴费除以真实缴费基数,而“实际替代率”是指缴费除以真实全部收入。众所周知,长期以来,真实缴费基数大大小于真实全部收入,于是,“实际替代率”与“缴费替代率”之间就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据官方统计,2014年的缴费基数为3037元,缴费替代率是67.5% ,而实际替代率只有42%(见表1) 。之所以普遍存在缴费基数小于真实收入的情况,除因为法制观念和执法力度等大环境因素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制度激励性不好,当前缴费与未来权益之间的联系不直接、不紧密,所以,参保人和企业主普遍存在道德风险甚至合谋,缴费基数不实、大大低于实际收入是公开的秘密。此外,沿海一些发达省份执行的企业缴费率明显低于法定费率,因为这些省份沉淀的基金规模很大,在仅存银行的基金投资管理体制下,利率太低,贬值风险压力太大,为减少损失,他们只好公开降低费率(例如广东省和浙江省)。所以,事实上,在养老保险制度里存在着实际缴费率和名义缴费率两个缴费率,就是说,从政策和法律规定上看,费率很高,雇主和雇员合计费率为28%,但是实际上没有按这个费率收缴上来,它只是名义上的,按照真实的收入来计算的话,实际费率大大低于名义费率。
       这里,以2014年中国和美国两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比较,来看两个制度的替代率情况。2014年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数据显示 :基金总支出2.1755万亿元,制度总收入2.531万亿元,收大于支,当年有结余0.3535万亿元。但是,如果剔除“非正常缴费收入”0.1978万亿元(主要是由预缴、补缴和历史清欠等几个部分构成)和财政补助0.3548万亿元,仅靠“正常缴费收入”1.9784万亿元,就会出现收不抵支;即使加上“非正常缴费收入”0.1978万亿元,全部缴费收入也只有2.1762万亿元,基本能维持收支平衡(仅盈余7亿元)。须知,这是在法定缴费率为28%、制度赡养率为33.7%(领取养老金人员8593万人/缴费职工25531万)的情况下维持收支大致平衡的,因此,根据公式“替代率=缴费率/赡养率”,2014年的替代率本应为83%,但实际上仅为42%。这说明,制度收入并不是完全按照当前的各种参数达标之后的结果,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表现为“吃掉”了大约相当于一半替代率的缴费收入,其中,应负有主要责任的是费基严重不实,此外,还有三个因素应对此负责:一是沿海个别发达省份降低了企业缴费率;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越来越多,他们的缴费率仅为20%;三是当年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平均工资高速增长的背景下,这就大约减少了10%以上的缴费基数。
       相比之下,2014年美国老遗残信托基金(OASDI)的数据显示 ,当年缴费总收入是8843亿美元(美国没有财政补贴),总支出是8592亿美元(包括全国的经办服务体系的行政费用,而我国的是在各级财政中列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美国的缴费率(雇主与雇员合计)仅为12.4%,制度赡养率为28.9%(受益人数4800万/缴费人数16600万人) ,其法律承诺的替代率为40%。上述“三率”符合这个公式:替代率=缴费率/赡养率,替代率多出的3个百分点基本用于当年的结余。美国的“三率”很吻合,说明费基很实,名义费率与实际费率基本一致,说明在当前制度赡养率下,替代率与缴费率是非常匹配的。

2  2014年中美两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替代率等参数比较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15年6月。Board ofTrustees of the Federal 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 and Federal DisabilityInsurance Trust Funds (July 22, 2015), The 2015 Annual Report of the Board ofTrustees of the Federal 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 and Federal DisabilityInsurance Trust Funds Communication. Washington D.C., p.7, Table II.B1; p.2.


       上述关于中国和外国公共养老金制度分析说明,替代率过于慷慨和过于吝惜都将贻害无穷;在分析了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及其与美国的制度进行比较之后,结果显示,中国的替代率存在两个困境:一个是不断下滑,不管58.5%或59.2%的替代率是否适度,在替代率不断下滑的趋势下,两次设定的目标替代率基本都失去意义。另一个困境是两个替代率并存,这是十分尴尬的:首先,除了决策者设定的“目标替代率”之外,还存在着“实际替代率”和“缴费替代率”,这在世界各国里是很少见的;其次,由于统计数据缺乏,学界普遍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很不科学,不能与国际接轨,而官方使用的“缴费替代率”只具有统计意义,而几乎没有宣传意义;三是“缴费替代率”过高,与现实感受相距甚远,老百姓难以理解,遭到网民的讥讽 ,因此,这个概念在现实中难以使用。
       正是在这样一个尴尬的背景下,郝勇教授的专著《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的确定研究》问世了。拜读大作之后,我感到这部专著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这是一本理论研究著作。在付出巨大辛苦之后,作者为替代率适度水平建立起一个理论模型并将之奉献在读者面前。在考虑替代率影响因素的作用时,根据假设的理论模型,运用结构方程方法,验证因素或变量之间的两种假设关系,同时验证假设理论模型与实际样本数据的适配度。对于适配性评估,先进行模型结构的内在质量检验,再辅以模型整体的适配度检验。作者的学术背景是理科,在这个优势作用下,在大量利用数理分析的基础上,在建模之后,作者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的宏观面板数据,分别选取3~6年的连续、间隔1年、间隔2年的数据样本,利用AMOS软件建立路径分析图,最终提炼出11个观测变量反映7个潜在变量、有6个直接效应和7个间接效应以及3个总体效应的替代率理论模型。这个理论模型的建立为进一步政策研究打下了基础。在国内养老金研究领域,运用结构方程构建适度替代率水平的理论模型,这是一个学术创新。
       第二,这是一本政策研究著作。在大量的研究基础之上,在结论部分作者对中国养老金替代率适度水平提出自己独到的看法,认为我国的替代率应设定为60%,其理由是替代率与平均工资占人均GDP的比率有关,与人寿保费总量占居民储蓄存款的比例有关,而前者为65%,后者为5.6%,于是,适度的替代率在中国就对应为60%。这个替代率在政府、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应该是1∶3.3∶2.2,体现在缴费率的比例上,三个主体应该分别为4.55%、15%和10%,合计为29.55%。这个具有独到见解的政策建议是不多见的,是非常新颖的,在目前同类著作中显然是姣姣者。从政策面来说,作者提出的替代率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提出60%的替代率是适度的看法,这是建立在扎实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基础之上的,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全面深化改革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对参考解决当前存在的2个替代率困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第三,这是一本适应本科生和研究生阅读的养老金经济学的教科书。围绕适度替代率,作者几乎用了全书三分之二的篇幅对替代率相关影响因素都研究了一遍,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消费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养老保险制度因素、养老资金效益等,一共是五个系统模块;针对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社会全部消费、价格水平、居民全部消费、居民日常消费、人口结构、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和赡养率、居民养老投资收益、财政收入支出等因素,选取和构造近50个与替代率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单因素变量或多因素复合变量,对各个影响因素与替代率的线性或非线性关系进行了探讨,从而建立起一个养老金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在这个框架之内,替代率适度水平被置于中心的研究地位,围绕这个中心,全书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一步一步将学生带入养老金研究的学术殿堂,直取替代率这个养老金研究的皇冠;正是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部围绕替代率研究的养老金经济学教科书,它的出版为提升全国高校系统公共管理学院开设的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水平将会起到一个极大的促进作用。
       鉴于上述原因,我愿意向读者推荐这本书,并非常高兴应邀为其作序。作为研究养老金的学者,在大作付梓印刷之际,我向作者郝勇教授表示衷心祝贺!同时,作为社科院系统的学者,我还祝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能够独具慧眼,将这本优秀的著作纳入其中。最后,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主任,我表示愿意与郝勇教授开展合作,共同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
郑秉文(签字)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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