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明日起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开始了!

来源:火炬路社区作者:日期:2016-09-01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为推进《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法》的落实,从2016年9月1日起,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开始了。


参 保 范 围

1、凡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2、在校在园学生(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各类中学、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3、具有本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

缴 费 标 准

1、城镇居民:每人缴纳220元/年。

2、农牧民:每人缴纳130元/年

3、在校在园学生、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人缴纳50元/年。

4、建国前老党员、三无人员、低保、孤儿等特殊人群,个人缴纳部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缴费及医疗待遇时限

1、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按照年度缴费后,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中途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3、在校在园学生不设置待遇等待期,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前缴费的,医疗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4、婴幼儿出生前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缴费的,可落地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集中参保缴费期前缴费的,医疗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5、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在2016年新旧政策过渡期间,7月1日前新参保缴费人员和当年续保缴费人员,医疗待遇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缴 费 方 式

携带材料

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和彩色红底一寸照片2张(续保需携带医保本及上一年度缴费单,不需带一寸照)。

特别提示

续保的居民要及时缴费,以免断保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办理时间

每月的1号~20号

办理地点

火炬路社区(美室层双小区内)

咨询电话

0472-5255259

火炬路社区

征稿通知

凡火炬路社区居民,均可以个人或企业名义向社区微信公众平台投稿。

要求: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作品为主。

投稿方式:

联系电话:5255253

联系QQ:277426790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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