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收费了

来源:带岭宾北社区作者:日期:2016-08-31

【重要通知】城镇医疗保险开始收费啦


根据黑森劳函【2016】26号文件规定,森工林区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费工作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25日缴费。

1、城镇居民新参保和续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为180元,困难居民(低保人员)为92元,未成年人(学生、儿童)90元,困难学生(低保儿童)75元。

2、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注意:新参保人员必须是从来未在任何省内的任何医保机构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

3、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的城镇居民,不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和上级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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