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退役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和《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的文件要求,2012年7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军人须尽快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目前,我市仍有部分退役军人未及时按规定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维护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权益的落实,请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2012年以后退役的军人,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务于9月15日前按规定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附:各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及地址
日照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日照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2016年8月22日
各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及地址
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东港区 | 3663329 | 日照市兴海路50-1号 |
岚山区 | 2616306 | 岚山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莒县 | 7962755 | 莒县振兴东路59号社保大厅 |
五莲县 | 7986035 | 五莲县富强路218号 |
开发区 | 8352027 | 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德赛公寓北门对过) |
山海天 | 8316223 | 日照山海天路371号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8866061 886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