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养老保险?有房没房都吃亏!

来源:锦州购房网作者:日期:2016-08-26

  养老保险不够发了,怎么办?《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一句话解释:社保体系内,养老的办法是年轻人交钱给退休的养老,但现在交钱的年轻人越来越少,退休的靠此养老有点悬!  这份报告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而人社部也正为此想办法。只不过,想出来的办法有点“损”。看过本文后,希望各位读者可以各抒己见!
  据华夏时报报道,“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借力第三方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和测算,旨为盘活相关的存量资金,实现保险基金之间的互助;一位参与相关方案调研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方案已成形,主要思路就是将住房公积金与职业年金、长期护理险等补充养老保险。”  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我没看错吧!没错,我没看错,你也没看错。两个词点评这个办法:奇葩、荒唐!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到底该如何做才合理?我们先要知道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差异。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一种强制“储蓄”  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住房公积金不管是个人缴纳的还是企业代缴的,钱的所有权都完全属于个人,可以如个人财产一样被子女继承,只是由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为保管。  养老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国家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从个人工资里面扣除的,要留到个人退休以后返还给个人的。本质上,这是一种“储蓄”,相当于个人把钱存入国家指定的地方,多年后再领取。只不过,国家强制规定了“储蓄”的利息与存期。  国家统筹账户里的钱不是由个人直接缴纳,而是由企业间接代替个人缴纳的,永远不会直接返还给个人,而是国家统一调拨。我们知道,一般来说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比当初缴纳到个人账户里的钱多,那多出来的部分当然就是从这个国家统筹账户里面划出的。本质上,这是一种“税收”,国家强制向个人征收税负,多年以后国家再用这笔类似于税款的“基金”给个人每月发一些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你能获得多少福利,完全取决于等你老了后国家的分配制度。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分配制度是“年轻时候缴得多,老了以后福利多”。但这不是永恒不变的,或许以后变成“绝对平均主义”也说不定。养老保险发不出来,是“违约”  养老基金发不出钱之所以引起恐慌,是因为政府早就跟你约定了“小伙子,这笔钱必须给我,但我保证以后等你老了给你一些好处”。这份“契约”有没有被履行,你能直接感受到,因为你肯定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养老金。
  而养老保险发不出来,当然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了。我们都知道,国资银行可是轻易不会违约的。当然,国家养老基金也不能失信于民啊。那么,如何补上统筹账户里缺的钱呢?“住房公积金”和“个人账户”都是私有财产  因为退休后职工可以取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所以,用“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肯定不是指的用退休人的公积金。那么,说的就是在职职工的公积金了。而住房公积金所有权是个人,要注意具体如何操作才不违法。假如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国家统筹养老基金账户,那就是把个人财产转移到政府账户,当然是违法的。这也是人人最担心的:用我自己的钱补国家的窟窿,十分荒谬!我相信,国家不会这么做的。  那么,教授刘某某提出了一个相当奇葩的构想:用养老个人账户补充国家统筹账户,再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个人账户。  这位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的客座教授刘某某提出:将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8%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二,4%进入互济性基础养老金统筹,4%并入企业年金并做成实账;在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后,可将住房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形成养老公积金。  这等于是说:C仓库有缺口,但把A仓库的挪到C仓库是违法的,所以我们要先把B仓库的挪到C仓库,再把A仓库的挪到B仓库。天哪,我不敢相信有这样的教授!  不管你有没有房,按照刘教授的办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半的钱直接充公了,没有任何补偿!如果你有房,本来可以用公积金偿还房贷,可按照刘教授的办法,公积金转入养老个人账户,要等退休后才能领取,现在的房贷压力骤然增大。  所以说,不管有房没房,公积金“转”养老保险,吃亏的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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