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报】医疗、医保、医药,看看山东"三医联动"改革如何解决看病难题

来源: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作者:日期:2016-08-21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8号)。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深化医改政策。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完善和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大力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适时将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健全大病保障机制,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实施意见表示,下一步将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建设“健康山东”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推广预约挂号及其他互联网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探索健康医疗云服务新模式,促进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还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高端医疗装备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同时鼓励三级医院优先采购国产大型医用设备,并与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生产企业建设国产影像产品应用示范基地。此外,大力发展全降解血管支架、人工关节和脊柱、人工耳蜗等高端植介入产品,形成技术和产品优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大量取代进口产品。
同时,加快建立医药产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我省医药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单位信用记录档案,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山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予以公开。完善医药企业、单位及相关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评价、披露等管理机制和制度,改善市场诚信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运用媒体宣传、市场准入等手段,全面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龙头企业带动力进一步增强,产值过百亿元企业达到10家;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终端化学制剂产品占比由2015年的18%提高到22%以上。


来源:山东计生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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