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集中参保通知

来源:北青社区报什刹海版作者:日期:2016-08-21

根据西城区医保中心要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集中参保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31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一.“无业居民”参保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范围,男满16周岁(非在校生)不满60岁,女满16周岁(非在校生)不满50岁的,可以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二.“一小”参保条件1.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散居(未入学)儿童;2.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的学生;3.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一老”参保条件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以参加“一老”大病医疗保险。四.参保提供的材料1.携带户口本,并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 张,本人页复印件3张,如有变更本人变更页复印件3张。2.携带身份证,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2张,“一小”参保除外。3.提前办理好并携带参保人姓名的邮政储蓄存折或北京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1张,复印件的帐户信息必须清晰。账户内老人存370元以上、无业存670元以上、小孩存170元以上。4. 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要求参保人的衣服颜色要鲜艳,与白色背景反差大,照片要求必须是冲洗版)。5.“一小”参保除了带齐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出生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其它注意事项:
每年9月1日—11月15日为保费扣款时间,参保人员要及时存钱并且查询扣款情况,如果没有扣款要于11月20日前及时告知社保所进行处理,否则视同放弃参保。

什刹海街道社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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