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缴费,缴费比例按不超过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比例确定。
2013年7月1日起,新疆油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3%(改制企业、地方企业按2%缴费),企业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成本税前列支。职工个人不缴费。
来源:矿区服务作者:日期:2016-08-20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缴费,缴费比例按不超过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比例确定。
2013年7月1日起,新疆油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3%(改制企业、地方企业按2%缴费),企业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成本税前列支。职工个人不缴费。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