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加强基金监督与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冒领、重领现象发生,社保局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认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已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16年度全县共计23171人。
二、认证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
三、认证方法:
1、认证对象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级协理员处亲自签字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同时协理员当场询问该人员是否同时领取职工或事业养老待遇、是否有在外地领取社保待遇等,如发现重复领取的,需及时中断城乡居保待遇发放。
2、若确实年事已高不能签字的,可以由家属代签,但是需加印领取本人手指印。
逾期未进行资格认定的,系统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城乡居保待遇,待办理认证手续后再予以补发。
庆元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