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50元/人,参保率要保持在95%以上。
同时,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原380元各级财政继续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的40元中,中央24元,地方16元,地方负担部分仍按原比例分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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