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问答:
我前段时间社保卡遗失了,补办社保卡后领取了纸质版的就医凭证,期间到医院去看病了,由于没有社保卡无法实时结算,那医疗报销应该怎么办啊?
上面提到的问题很多员工都会遇到,北京市规定以下的七种情况下,可以先看病先行垫付费用,之后拿着看病单据等资料到单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即可。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3.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7.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费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4.收费票据;
5.处方底方;
6.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7.报盘文件;
8.急诊诊断证明(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急诊诊断证明书)
9.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同时提供符合办理条件的材料,如:
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2.单位出具欠费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外伤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社保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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