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伊乡网作者:日期:2016-09-09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度参保缴费工作自9月1日——9月25日全面展开。凡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缴费。

按照政府规定,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十三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设定为:选择100—1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缴费为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每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增加10元;选择1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已办理参保资格认定手续的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按照100元标准由政府全额代缴。

各村(社区居委会)具体缴费时间由乡镇、街道办统一安排,请广大参保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到所属村(社区居委会)办理缴费手续。相关政策可咨询各镇劳动保障站、社区居委会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

农保所咨询电话: 8820133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

2016年8月30日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