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改革开放以来至1998年期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
现宣布失效52份文件(见附件1),
废止70份文件(见附件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 件 名 称 | 清理意见 | 理 由 |
1 | (79)劳总险字8号 | 关于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可否继续享受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2 | (79)劳总险字9号 | 关于临时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给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3 | (79)劳总险字28号 | 关于撤销单位的职工的退休费由谁支付问题给河南省冶金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4 | (79)劳总险字29号 | 关于主要副食品提高销价后,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5 | 劳总计字[1979]71号 | 关于做好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给各省、市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6 | (80)劳总险字46号 | 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7 | (80)劳总险字55号 | 关于华侨农场归侨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8 | 劳险字[1981]13号 | 关于退休退职到深圳、珠海市的职工,可否加发当地的生活津贴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9 | (81)劳总薪字21号 | 关于纠正一些单位对升级的技术人员不按现行工资标准级差增加工资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过时效 |
10 | 劳险便字[1981]36号 | 关于渡口市的艰苦地区津贴能否作为计算退休费基数问题给辽宁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11 | 劳总险字[1981]59号 | 关于林区津贴应否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技术问题给云南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12 | 国人[1981]191号 | 关于下达一九八一年度全国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调剂计划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完成 |
13 | (82)劳险字4号 | 关于学徒工因工残废、死亡的待遇问题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14 | (82)劳险字5号 | 关于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的职工退休后的粮食定量问题的函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15 | 劳险字[1982]8号 |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当月工资照发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16 | 劳人培[1982]12号 | 关于发出《关于劳动服务公司若干问题的意见》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厅)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17 | (82)劳险便字14号 | 关于供养亲属患病医疗时其输血费用补助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函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18 | 劳人培[1982]15号 | 关于颁发《城镇待业人员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厅)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19 | 劳险便字[1982]29号 | 关于对甘肃省劳动局“关于执行(80)劳总险字36号文件具体问题的请示报告”给甘肃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20 | 劳险便字[1982]31号 | 关于对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82)劳险字8号函中“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的工人退休、退职时,其退休、退职当月也应当按他们的标准工资发给”的解释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21 | 劳人培局[1983]2号 | 关于对《关于城镇待业人员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的补充解释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22 | 劳人计[1983]88号 | 关于实行《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适用期已满 |
23 | 劳人薪[1983]12号 | 关于调整部分文艺工作人员和广播电视播音员工资问题的补充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24 | 劳人培局[1983]36号 | 关于印发城镇青年就业和劳动服务公司补助费年度(半年)决算报表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劳动局)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适用期已满 |
25 | 劳人培[1983]56号 | 关于改革技工学校助学金使用办法的意见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劳动局)等的函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26 | 劳人险[1983]60号 | 劳动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27 | 劳人干函[1983]116号 | 关于对山东省曹县劳动服务公司代干人员可否转干给山东省人事局的批复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28 | 劳人险[1985]13号 |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适用期已满 |
29 | 劳人险局[1985]14号 |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适用期已满 |
30 | 劳人险[1985]15号 | 关于国营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领取的生活补助费如何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厅(局)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已宣布失效 |
31 | 劳人干[1986]3号 | 关于解决检察院等系统民警改干遗留问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2 | 劳人办险[1986]3号 | 关于“全国边陲优秀儿女”退休时不能享受全国劳动模范优异待遇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总工会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33 | 劳人险函[1986]6号 | 关于武汉钢铁公司要求放宽退休年龄和解决矿山井下职工家属落户问题给湖北省劳动人事厅的答复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34 | 劳人培[1986]10号 | 关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招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单独考试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5 | 劳人培[1986]12号 | 关于党政机关办劳动服务公司几个问题的规定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6 | 劳人干函[1986]16号 | 关于哈尔滨工商局工作人员来信反映哈尔滨工商局转干问题给黑龙江人事监察局的函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7 | 劳人薪[1986]26号 | 关于请继续做好企业内部工资改革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8 | 劳人险函[1986]24号 | 关于提高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费问题给山西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执行完毕 |
39 | 劳人薪[1986]52号 | 关于国营企业领导干部增加工资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0 | 劳人干函[1986]61号 | 关于劳人干局(83)8号《整顿“以工代干”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意见》文件第七条的解释给曹晶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1 | 劳人薪[1986]97号 | 关于一九八六年适当解决国营企业工资问题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2 | 劳人薪[1986]98号 | 关于提高邮电企业外勤人员津贴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3 | 劳人[1987]4号 | 关于清理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扶持生产资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4 | 劳人薪[1987]20号 | 关于对调整铁路乘务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意见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5 | 劳人培函[1987]32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级扶持生产资金回收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的函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6 | 劳人计[1987]40号 | 关于落实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的劳动计划等问题的意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人事厅(局)、水利(水电)厅(局)的函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7 | 劳险字[1989]23号 | 关于健全劳动鉴定委员会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8 | 劳办力字[1991]14号 | 关于农民工因工致残返乡吃粮问题的函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49 | 劳办险函字[1991]20号 | 关于临时工工伤后有关问题的复函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50 | 劳办发[1993]84号 | 关于工伤保险提法问题的函 | 宣布失效 | 调整对象已消失 |
51 | 劳部发[1994]201号 |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1994]13号文件精神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52 | 劳部发[1994]462号 | 劳动部关于全面开展劳动监察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附件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 号 | 文 号 | 文 件 名 称 | 清理意见 | 理由 |
1 | (80)劳总险字27号 | 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整顿与加强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 | 国人奖[1980]759号 |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3 | 劳险字[1981]14号 |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荣获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的职工退休时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给湖北省劳动局、总工会的答复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 | (81)劳总险字52号 | 关于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职工的待遇问题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 | (81)劳总劳字82号 | 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职工调动问题给湖南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6 | (81)劳总劳字85号 | 关于不再从农村社员中招工“顶替”退休、退职工人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7 | 国人[1981]98号 | 关于统一管理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8 | 国人[1981]340号 | 印发《关于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试点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9 | (82)劳险字3号 | 关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问题的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0 | (82)劳总劳字3号 |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后从农村招收其子女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11 | (82)劳总险字4号 | 关于已经退休、退职的患一期矽肺病代偿机能属于乙、丙两类职工的待遇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2 | (82)劳险字9号 | 关于因工残废抚恤费等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3 | 劳人劳[1982]13号 | 关于在企业整顿中加强定员定额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14 | (82)劳险便字25号 | 关于患振动病等职业病的职工在休养期间的待遇问题给辽宁省劳动局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5 | 劳人干[1982]144号 |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6 | 劳人干[1982]147号 | 关于制定《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7 | 劳人干[1982]157号 | 关于建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给各省、市、自治区人事局等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8 | 劳人干[1982]160号 | 劳动人事部印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19 | 劳人干[1983]3号 | 关于惩戒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0 | 劳人干 [1983]47号 | 关于奖惩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给江苏省人事局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1 | 劳人计[1983]61号 | 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22 | 劳人计[1983]62号 | 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职工调动是否需要占用劳动指标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劳动局、人事局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23 | 劳人干[1983]82号 |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出国进修人员回国后专业不对口调整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4 | 劳人干[1983]101号 | 关于奖惩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5 | 劳人计局[1983]24号 |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动力局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场职工调动问题的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26 | 公发(研)[1983]161号 | 关于对职工中被收容劳动教养并注销城市户口的人员是否开除公职问题的答复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27 | 劳人险[1984]11号 | 劳动人事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和管理问题的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28 | 劳人计[1985]5号 | 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综合试点问题给河南省劳动人事厅的批复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29 | 劳人险[1985]14号 | 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技术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30 | 劳人险函[1986]13号 | 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答复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31 | 劳人干[1986]13号 | 关于做好国家行政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准备工作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人事局)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32 | 劳人办计[1986]27号 | 对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33 | 劳人计[1986]34号 | 关于实施劳动制度改革四个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34 | 劳人险[1987]1号 | 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存款利率问题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35 | 劳人办教[1987]4号 | 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门工程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和工作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与现行规定相抵触 |
36 | 劳人办教[1987]5号 | 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门经济专业职务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和工作任务》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人事局)等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37 | 劳人办计[1987]9号 | 关于同意湖北省扩大劳动计划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38 | 劳人劳[1987]15号 | 关于对黑龙江省有些单位办理职工退休子女顶替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39 | 劳人劳[1987]20号 |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40 | 劳人培[1987]22号 | 关于颁发《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公安厅(局)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1 | 劳人劳[1987]31号 | 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42 | 劳人计[1987]42号 | 关于在安徽省国营农林牧渔场进行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和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点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43 | 劳人干[1987]62号 | 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级奖惩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4 | 劳险字[1992]16号 | 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5 | 劳办险字[1992]23号 | 关于乡镇企业事故赔偿问题是否由劳动部门处理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6 | 劳险字[1992]27号 | 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7 | 劳办力字[1993]16号 | 关于因工负伤致残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判刑后可否享受因工负伤待遇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8 | 劳办发[1993]90号 | 关于离退休人员在单位组织外出疗养途中发生意外伤亡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9 | 劳部发[1993]246号 | 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与现行规定相抵触 |
50 | 劳办发[1994]18号 | 关于印制劳动监察证件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1 | 劳部发[1994]54号 | 关于开展受理群众举报劳动违法案件工作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2 | 劳部发[1994]118号 |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与现行规定相抵触 |
53 | 劳部发[1994]130号 | 关于劳动监察证件发放管理问题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4 | 劳办发[1994]131号 | 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5 | 劳办发[1994]177号 | 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6 | 劳办发[1994]282号 | 关于外派船员伤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7 | 劳办发[1994]296号 | 关于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时限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8 | 劳办发[1994]324号 | 关于企业职工因承包在外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9 | 劳办发[1995]11号 | 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0 | 劳办发[1995]120号 | 对“关于劳动监察中执行劳动部文件有关行政处罚标准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61 | 劳办发[1995]153号 | 关于企业招工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问题的批复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2 | 劳办发[1996]70号 | 对“关于如何适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请示”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原依据已废止 |
63 | 劳办发[1996]133号 | 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4 | 劳办发[1996]151号 | 对《关于对非法用工主体能否实施行政处罚的请示》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5 | 劳部发[1996]266号 |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6 | 劳办发[1996]271号 | 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7 | 劳办发[1997]51号 | 对《关于工伤确认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8 | 劳办发[1997]62号 | 关于对企业在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9 | 劳部发[1997]338号 | 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70 | 劳办发[1998]9号 | 关于在国内发生并由外方支付赔偿的工伤事故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