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来源:湖畔之声作者:日期: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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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2017年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费预缴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垦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黑垦局文[2016]8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兴凯湖农场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收费标准:居民个人预缴2017年医疗保险标准:成年一般居民由原来的170元提高到200元,其他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即:成年一般居民200元,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80元,享受农场低保及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由企业代缴。

2.缴费时间:暂定2016815日至920日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收费地点:

1)场部地区、各连队及基层单位参保人员到农场社保局服务大厅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每月25日前,周六日休息)

2)密山及煤矿居住人员在农场密山办事处缴费,联系人:王淑华

3)纸厂参保居民在纸厂社区缴费,联系人:王巍

4)农场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由学校和幼儿园统一收费

过期未缴费责任自负。

此通知

 

 

 兴凯湖农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本文由兴凯湖农场社保局提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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