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市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800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业投资中小微企业。二是明确要求各县区积极筹建创业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模式,独立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翠屏区、宜宾县达到500万元,其他县区要达到3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需要及时增加预算注入。三是我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统一列入市财政专户管理,2016年度落实省级财政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876万元,2016年上半年我市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共计126.5万元,惠及127名创业者;支出创业培训补贴50.9万元,惠及509名立志创业的人员。落实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扶持资金433.8万元,我市有26886名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企业7742个。其中,2016年上半年新增2483名返乡创业人员,新增创办企业809个。四是全市人社系统在市级及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13个,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共计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