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给企业减负,丹阳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费率降了,意味着基金收入将会减少,大家心里有疑问:会降养老保险待遇吗?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职工个人账户规模是不变的,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的这块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
对于退休职工关心的“今年养老金上调何时到位”,目前江苏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部署,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待上报批准后部署实施,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此次的降费率不会影响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