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应通过完善制度,精准识别,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对社会保障制度加以完善,使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制度化的突破口。
社会保障与脱贫攻坚在性质和目标上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贫困和缩小两极分化;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目标而推进的一项重要任务。贫困地区有不同类型,这就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和扶贫措施。比如,我国西北地区生态脆弱,一些区域性饮水条件引起的地方病、流行病要纳入医疗保障,同时要进行环境干预,改善水土条件,对异地搬迁移民的则要加大住房等专项保障;对自然灾害频发导致贫困的,社会救济需求大,政府救灾能力和社会救助建设要放在社会保障的首位;针对农村社会教育落后导致的贫困,农民社会保障的改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投入向贫困农村医疗卫生和义务教育倾斜。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偏低,应通过完善制度,精准识别,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对社会保障制度加以完善,使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制度化的突破口。
首先,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因城乡户口的不同搞“双轨制”,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由于城乡差距,应做好整合规划,安排一段时间的过渡期,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利益不受损、不降低,并且提高基础养老金。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加强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之间的联系,体现保险的性质。
其次,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把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体制,克服因城乡两种户口而分别设计不同的政策,造成的城乡人口待遇不公平。通过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经办服务和基金管理,消除城乡居民医保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方便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扩大选择就医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第三,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扶贫政策。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享发展的同时,由民政部门牵头,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与低保政策、扶贫政策的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根据贫困家庭认定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等情况,有区别地提供专项社会救助。在实现专项救助向贫困家庭延伸,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同时,着力减少福利捆绑和重复救助。按照低保线和扶贫线保持一致的要求,制定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办法,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