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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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释放重大利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保地权、稳就业、有社保,这些一个都不能少。也就是说,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就业机制等公共服务,还可以同时保留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逐渐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国务院为何要给农村户口这么大的红利呢?记者调查发现,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缓慢的背后,存在一定的“逆城镇化”现象。
大多数考上大学的农村学生不再迁户口了,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却还是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
之所以常住城市的农民落户意愿不高,一方面缘于农村户口所附带的利益,城乡二元制结构下,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民有宅基地和农田、山林等的承包权,甚至随着近年政策的倾斜,农村户口在养老、医疗方面也有所优待;另一方面,此前城市居民所具备的优势,诸如教育、医疗、购房,农村户口人员只要与城市居民参与同等工作即可获得,吸引力大减。
农业,似乎也在经历着房地产行业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的过程。中国的农业似乎正在走一条路:自给自足小量供应(分散)→大耕户/合作社(相对集中)→农场主(集中)。
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出台各种利好农业、农民的政策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农业领域,新农业蕴含着巨大潜力,是一块值得投资者期待的领域。而正在进行的农业产业大整合,或许可以看作是房地产业的“前十年”。经过大整合后,也许未来最赚钱的行业不是做房地产,而是做“农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