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朱晓奕)市人社部门消息,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据了解,8月份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将按19%进行征收、结算。9月份开始对各参保单位今年5月、6月、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进行退费结算,所退金额将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相关部门提醒,届时各参保单位关注并核对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的单位银行账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