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高温津贴发放分临时工、正式工吗?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8-11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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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四川省出台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高温津贴标准、适用人群、工作中暑可申请工伤等等。为了让劳动者清楚高温津贴政策,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高温津贴规定进行详细解答。

  问:高温津贴能用饮料代替吗?

  答:据了解,每年6月至8月,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但不能代替高温津贴。根据《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按照规定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问:高温津贴发放分正式工、临时工吗?

  答:《劳动法》规定,在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在防暑降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

  问:如果高温下工作中了暑,能申请工伤吗?

  答: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并被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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