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点问题回复

来源: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8-09


“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上线后,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小编整理了近期部分用户的提问,现将回复推送给大家。同时,您可通过“热点问题”、“政策问答”、“办事指南”、“网上经办指南”等板块,了解最新的社保信息。

1
问:我上个月刚刚离职,目前没有工作,请问如何继续缴纳社保呢?答:若您是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可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若您是外地户籍人员,离职后可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您灵活就业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社保卡,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2
问:我原来是新都户口,在新都社保局参保。现在户口已迁至成都市金牛区,请问我需要办理转移吗?答:由于成都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间已实现社保数据联网,因此无需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名词解释:成都市区域包括:成都市本级、19个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代管的简阳市。
3
问:我是在市社保局参保的个体人员,今年8月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何时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答:市本级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业务的时间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6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
4
问: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了吗?答: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出台。按照国家关于2016年养老金调整的统一计划和要求,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定调待方案,于6月底前统一报人社部、财政部,待两部批复同意后,再组织具体落实,预计9月底前将增发部分发放到位,并从1月1日起补发。
5
问:我退休时独生子女证没有找到,就没有享受增发待遇,现在补办了独生子女证,能享受相关待遇吗?答:已退休人员原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项目增发养老金的,补办证后可持该证到社保局办理增发养老金。

转自:成都社保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