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点问题问答(二)

来源:九江人社信息作者:日期:2016-08-08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点问题问答(二)



工作人员

请问有什么我能帮到您的


在九江市企业单位工作,已工作满三年了,单位一直不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而且还是在工作两年后才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是否违反劳动法?如何才能维护自身权益,要到哪个部门反映情况才有效?


群众


工作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有义务给员工缴纳五险(其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办理失地农民社保三年了,现在工作的公司也准备帮我办理南昌的社保,请问能办理两个社保吗?



群众


工作人员

可以办理,后期您可凭借身份证原件及社保缴费凭证到开发区社保局进行社保转移。

生育保险一定要连续缴纳一年才可以报销吗?男方缴纳生育保险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群众


工作人员

据《生育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并为该员工履行缴费义务满十二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其中单位应连续为员工缴满生育保险满1年及以上)。男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应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情况认定表》方可报销,报销比例为50%。


农村户口,能不能买农村养老保险。费用是多少,在哪办理?


群众



工作人员

若您父母的年龄未到60周岁是可以到农保局缴纳新农保的,费用为100-2000元/年一共12个档,您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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