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现社保卡或银行卡征缴保费,此举方便了群众,减轻了基层经办负担,又规避了现金收费风险。
2014年,按照省社保局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在晋源区、迎泽区开展试点,试行应用社保卡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015年,针对推行中遇到的困难,太原市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深入县区实地调研、现场解决问题。随后,又增加了清徐县、古交市开展社会化保费收缴工作,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区全面使用社保卡征缴保费,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区可以使用银行卡征缴保费。同时,太原市还积极协调人行和发卡银行,采用人行集中代支付工作平台,实现社保卡或银行卡同步划扣保险费。
2016年,太原市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在全市全面推行使用社保卡或银行卡征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同时,印发管理服务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了经办服务,杜绝了现金缴费,基本实现“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服务不出村”的经办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