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使用中的常见误区,千!万!不!要!踩到!

来源:青岛乐居作者:日期:2016-08-05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十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但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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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否贷款购房需要对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


  其一,要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经济实力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两大部分;其二,投资者还需要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此外,投资者还要注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可贷额度,这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


02


      其次,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组合贷款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


  此外,首期付款也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

03



      再次,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

❖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基本不太适用房贷;


❖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


❖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 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


公积金贷款使用中的常见误区


      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一般性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普通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给你们打预防针了,千!万!不!要!踩到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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