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
2016年度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工作。
一、申报病种: 1、高血压(Ⅲ期)、2、肺心病、3、精神病(不含重型精神病)、4、冠心病(非隐匿性)、5、Ⅱ型糖尿病(合并并发症)、6、慢性病毒性肝炎代偿期、7、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8、类风湿性关节炎、9、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0、癫痫病、11、脑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12、脑梗塞(恢复期及后遗症期)、13、苯丙酮尿症
二、申报材料:参保居民需填写《曹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提供近一年来与疾病相关的住院病历(限二级医院以上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请工作人员将材料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按规定格式填写档案。
三、申报时间:
1、2016年8 月3日— 8 月 31日收慢性病材料。
2、2016年9 月1日— 9 月9日由各办事处、人社所统一将档案及慢性病统计表报送至人社局医保处二楼西大厅10 号窗口,并将慢性病统计表发送至QQ。
四、鉴定方式:采取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鉴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曹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