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证、异地生育备案、转院申请后在外地住院,或者在异地急诊住院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均需我中心为其办理报销手续。
1、报销时所需材料: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住院收据;总消费明细(不能是每日明细);入院诊断证明(急诊需要);出院诊断证明;全部住院病历;异地就医证(异地就医人员);女职工异地生育备案表(女职工异地生育);转院申请单(异地转诊人员);男职工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男职工配偶生育);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女方无工作,且未享受居民或新农合医保生育报销待遇的证明信(男职工配偶生育);以报销人身份在唐山市内办理的交通银行卡复印件。
2、人才中心于次月1-10日将报销材料送至医保局审核。
3、1-2个月(不定)后,审核结束,中心专管员先到医保局医审部门领取审核单据然后送至医保局财务部门(由于财务部门每月都有一半时间不能办理,医审部门审核时间又不能固定,此项工作有可能跨月进行),财务部门收到审核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支付到人才中心账户。
4、人才中心财务部门确认到账后,于当月底前发放到登记的交行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