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宁市自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开展。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实现全民参保的必要手段,下一步,南宁市社保局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为使老百姓们能够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初步的认识,下面将针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行简要解答。
1.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答:“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2.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
3.为什么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
答: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调查我市常住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状况,实施社会保险动态管理,以便更好地维护各类人群依法参保权利,确保参保待遇公平享受,做到应保尽保,更加有利于巩固我市社会保险全民保障成果,加快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4.“全民参保登记”对市民有什么好处?
答: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是社会保险惠及全民的起点,是公民享有现代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公民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得到全面准确及时记载,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全面实现为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5.“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有哪些?
答:(1)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2)本市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已享受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4)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已办理居(暂)住证外来人员等。
6.“全民参保登记”的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登记调查对象及其监护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调查对象的就业状态、未参保原因、异地参保情况及参保险种情况等。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手机号码等;
(2)个人就业状态:就业状态、就业单位名称等;
(3)个人参保信息:未参保原因、异地参保、重复参保等。
7.“全民参保登记”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我市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对比、再进行入户调查登记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以参保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核实需调查人员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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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卢超 编辑:玲子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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