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
职工段某所在单位为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3月,段某因生病住院2个月,他依法获得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报销。请问在住病这两个月中可否获得工资?
【问题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病假工资。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企业即使为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职工在病休期间的劳动报酬也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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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账号:昌平园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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