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财政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创业主体给予奖励、补助、贷款贴息、担保风险补偿;对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给予奖励和补助。截至目前,累计为112名返乡农民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896万元,贴息55万元,发放培训补贴72万元。
(2)强化税费扶持。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按规定享受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优惠政策,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一律予以减免。今年以来,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8万元、发票工本费36.5万元。
(3)强化金融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80万元,重点支持创业辅导、信用服务、法律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及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等;对民间资本新注册或规模扩大到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担保贷款额0.2%的比例给予奖励;推广股权众筹的新兴融资模式,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参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