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从8月1日起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请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管区人力资源市场选择缴费档次、打印申报单后持银联卡到地税服务大厅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2015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409元。2016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在我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7.42元)的4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我区主要设置以下缴费档次:(保留两位小数)
缴费基数比例 | 缴费基数(元/月)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额(元) | 年缴费额(元) |
40% | 1746.97 | 20% | 349.40 | 4192.80 |
60% | 2620.45 | 20% | 524.09 | 6289.08 |
100% | 4367.42 | 20% | 873.48 | 10481.76 |
特别提示:
1、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当年完成,不允许跨年度缴费,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2、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收据复印件、个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到所属居委会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并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认定表。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16—2017年度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根据唐医保【2016】17、19号文件精神,我区2016—2017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从8月1日起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请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管区人力资源市场缴费。
灵活就业未退休人员:按2015年市社平工资(4630元)的60%(2778元),作为2016年缴费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2016年8-12月、2017年1-7月按9%,生育报销缴费比例不变(0.25%);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1元。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按2015年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2240元);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缴费基数同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7%;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1元。
附表1:灵活就业未退休人员缴费标准
类别 | 基本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大病补充险 |
缴费金额 | 3000 | 84 | 132 |
附表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费标准
类别 | 2015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 | 2015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 | 大病补充险 |
缴费金额 | 1076 | 1334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