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于申报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来源:崇信易生活作者:日期:2016-07-27


关于申报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为了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办理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162号)文件要求,现就崇信县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接续养老保险、缴纳了2016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补贴标准: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额6534.48元的2/3(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补贴标准为4356元/人.年。                  

二、申报所需资料      

由本人持地税部门的缴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复印件各2份、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填写《崇信县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及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2份,也可前往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领取。  

三、办理程序

补贴程序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核定,并到就业窗口领取申报表,持核定表到县地税局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区核实其就业情况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再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登记。申报工作结束后,经县财政局、人社局复核,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存入个人邮储银行存折。

四、时间安排

2016年7月25日—11月25日,请符合补贴条件人员互相告知,在规定期限内到县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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