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看过来 带上单位证明去申请,最快3周拿到钱

来源:枣庄新闻网作者:日期:2016-07-26


2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便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依据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但是,所有相关手续完备后,把钱拿到手大概需要三个星期左右。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并经所在单位盖章认 可 , 还 应 提 供 以 下 证 明 材料: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 积 金 。        购 买 新 建 自 住 住 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协议) 或其 他 证 明 文 件 的 原 件 和 复 印件;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 交 易 部 门 的 《房 屋 买 卖 协议》、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 件 ; 建 造 、 翻 建 自 住 住 房的,提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和付款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市、区 (市) 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和复印件。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提供相应批准文件或定居国 (地区) 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租住房的,提供户口簿、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结算凭证、承租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与住房保障机构签订的 《枣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和有效房屋租赁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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