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海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荣成市实际,荣成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荣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日起可申请补缴。
材料申报和缴费时间固定化
2016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定于2016年7月13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材料申报时间:每月3-20日的工作日。
2、缴费时间:
①每月5-23日的工作日。②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点;下午13:30-16:00点。
审核工作流程程序化
(一)初审:
1、补缴申请人携带补缴所需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初审。
2、递交材料时间每月3日-20日的工作日。
3、补缴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用档案袋(封皮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原始资料名称等)封装。
4、申报所需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本人)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索引、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②2011年6月前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及复印件1份。
③符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条件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承诺书》1份。
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1份。
⑥封皮列明资料原件名称、件数,并由申请人及初审人签字。
(二)复审及通知
初审合格人员资料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统一报送人社部门复审,并对复审合格人员备案。市人社部门将复审结果通知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申请结果及缴费时间通知申请人。不合格人员的资料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退还申请人。
(三)参保缴费
1.复审合格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分上午、下午)办理缴费,以免产生拥堵。缴费只限使用一张银行卡。2016年度补缴基数为2910元,月补缴金额为582元,一次性补缴15年金额为104760元,一次性补缴10年金额为69840元+办理月至年底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7月份办理,7月份至年底保费为3492元,以后逐月减少582元)。一次性补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居住地任意选择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领取养老金银行卡,不使用参保人员本人提供的银行卡。
2.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停、终保手续。
3.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需单独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终保手续,直接到单据打印窗口办理,缴费后本人个人账户剩余累积额于1个月后拨到原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银行卡内,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4.一次性补缴15年且未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年龄条件: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女年满55周岁(195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需于补缴前携带本人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农行、农商行任选)与身份证合印一张的复印件及原始缴费手册和收据,到居民退保窗口办理退保手续,退保金额将于1个月后拨到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内,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5.一次性补缴10年且未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龄条件: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1955年1月1日(含)后至196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含)后至197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可直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原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将予以中断,原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费暂存在本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并按照规定计息,待达到职工保险退休年龄时,按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达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2014】17号)文件规定办理衔接转移。
(四)办理职工参保补缴手续
(1)办理增员时,使用读卡器读取第二代身份证并填写完整正确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是否服兵役等信息的录入要详细准确,对户口本进行拍照。
(2)办理补缴时,对《补缴申请表》、《承诺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进行拍照上传。上传完成后,将资料原件退还本人,并由当事人签字。
(3)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除缴纳社会保险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4)打印单据。
(5)缴费:根据缴费单据金额使用一张银行卡缴费。
(6)单据确认后办理退休减少。
(五)退休办理
缴费完成后由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退休手续。服兵役人员缴费完成后携带本人服兵役原始档案到办理退休窗口确认视同缴费年限。
劳保部门开通咨询电话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7572866、7572886
市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7585947、7585948
市人社局:0631-7568159、7561894、7562068
(据荣成市人社局稿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