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受理窗口 | 街办人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7-6511846 |
受理事项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 ||
审核条件 | 1、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 2、具有本市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 3、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 | ||
申请材料 | 参保人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登记照6张,城镇居民到居住地居委会、农村居民到户籍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并留指纹确认) | ||
审核程序 | 1、居(村)委会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填登记表并盖章; 2、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录入系统并盖章,整档资料; 3、上交市居保局复核材料。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监督电话 | 0717-6516623 |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受理窗口 | 街办人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7-6511846 |
受理事项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 | ||
审核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及与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住的非从业家属。 | ||
申请材料 | 成年人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参保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在校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登记手续。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保登记资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缴费手续。参保居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时,应当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资料,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困难老人参保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 ||
审核程序 | 1、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收集资料填写表格,将报表上报区人社服务中心;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上交市医疗保险局办理。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监督电话 | 0717-6516623 0717-6514503 |
3.被征地农民保险办理
受理窗口 | 街办人社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6511846 |
受理事项 | 被征地农民保险办理 | ||
审核条件 | (一)承包地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 (二)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 (四)被征地后家庭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3亩及以下; (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 ||
申请材料 | 所需资料:(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土地补偿协议; (五)一寸照片3张; (六)申报表。 | ||
审核程序 | (一)个人申请;(二)社区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7天;(三)报街办、区国土局、区人社局进行初审;(四)市人社局进行终审。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监督电话 | 0717-6516623 0717-6514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