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我市公积金缴存再扩面 农民工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来源:襄阳政府网作者:日期:2016-07-12

  公积金不再只是城镇职工的福利,记者昨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起,棚改户、创业者、农民进城定居和务工人员,在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也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按照新规定,只要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证明;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真实、有效的购房首付款凭证;具有相对稳定经营场所及经营性收入,或者具有相对稳定的工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信用良好;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襄阳市行政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均可成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以前公积金的对象多是城镇职工,现在取消城乡、地域差别,无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享受公积金福利。”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缴存扩面人员均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款比例、最长贷款年限等政策。


  由于缴存扩面人员没有固定单位,因此要求扩面人员每月缴存额不低于贷款月供额的1.2倍,不超过最高缴存限额。贷款月供金额大于缴存最高限额,如是家庭为夫妻双方,则需分别办理缴存,双方月缴存合计金额,不低于贷款月供金额的1.2倍;如是单身,贷款月供金额不超过最高缴存限额的80%。


  据了解,为确保缴存扩面人员逐月正常缴存,对缴存扩面人员每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实行按月扣划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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