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前,申请应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自己的收入状况,计算一下自己的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
2.申请必须取得一种贷款担保,这是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笼。担保方式主要有四种:
(1)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财产抵押加第三人保证担保;(2)财产抵押担保加购房综合保险;(3)财产抵押担保;(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个人住房担保委托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有效居留证明;(2)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初审。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对贷款的担保方式也加以确定。
5.调查。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向。若是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还须由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6.签订合同。审批合格后,资料管理中心即与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由资料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此外,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还需签订一系列的合同。这包括:
(1)如是抵押加保证担保的,需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2)如采取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的,须订上抵押合同和保险合同。
7.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由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