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来源:衡水人社作者:日期:2016-07-10

为了做好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6年衡水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9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2015届、2016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请于2016年7月13日17点30分前自愿报名,报名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东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处”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招募考试

笔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于7月18日前登录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通告”栏查询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通知,并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公布考生成绩及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岗位需求目录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对口者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优先录用,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者优先录用,特困生优先录用

有以上相关情况的考生,请务必在报名时,同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招募体检

依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

七、人员确定

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八、招募培训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通知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如服务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递补调剂。

(二)“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hs.hrss.gov.cn/)上“通知通告”栏中的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衡水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xls

 2、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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