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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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毕业生就业创业送来了一个大“红包”。
据了解,2016年,福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到26.2万人。《规定》在组织进场招聘单位数及提供就业岗位数方面对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制定了补贴标准。如公益性招聘会组织500家以上单位进场招聘,提供50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补贴10万元;组织300家以上单位进场招聘,提供30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补贴6万元等。校园招聘会组织200家以上单位进场招聘,提供20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补贴1.5万元;组织100家以上单位进场招聘,提供1000个以上就业岗位的,给予补贴1万元。
《规定》指出,对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扶持,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三档标准予以补助。可享受补助的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除应满足市人社局制定的基地验收考核标准外,在建筑面积、吸纳项目数、入驻项目就业人数方面也规定了考核标准。此外,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补贴标准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后给予1万元—5万元以内的资金扶持。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定》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标准更明确,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公益性招聘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补贴标准,更具操作性。二是程序更规范,对公益性招聘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和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制定了更加规范和更具操作性的资金申领程序、绩效评价方式和监督检查要求,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吴毓玲)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